固原市人民检察院
根据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》要求,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,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宜予以公告:
一、体检时间
2020年1月11日(星期六)上午8:30
二、体检地点
固原市中医院
三、相关要求
1.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当天早晨8:15之前到达体检地点签到,8:30未签到的考生视为放弃。
2.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,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。
3.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。
4.受检人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在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参照宁夏公务员录用体检复检程序,可以复检。复检只能进行1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5.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,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,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。
6.体检、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,男性335.6元,女性353.6元。
7.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,该岗位不再递补。
8.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。
固原市人民检察院
2020年1月9日